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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报我自己!” 女子被冒名顶替开公司欠税近 25 万

发布时间:2025-02-23 11:24:02来源:

“我举报我自己!” 女子被冒名顶替开公司欠税近 25 万


你有没有幻想过,如果世界上有另外一个 “你”,会经历什么样的人生?近日,在宁波做服装生意的夏女士发现,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世界上还有另一个 “夏女士” 在深圳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被冒名顶替开公司欠税近 25 万 “我自己举报我自己”


近日,夏女士从代账会计处得知,自己在深圳有一家公司。深入一查后,她吓了一大跳。经查,这家公司叫深圳市安星恒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深圳市龙华区,夏女士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夏女士把情况反映给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她通过市监局的反馈得知,有人利用 U 盾,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信息,经由线上变更为夏女士本人。之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是一个姓张的人。

夏女士表示,那段时间,她根本就没去过深圳,身份证也没有遗失过。那银行是怎么开卡、办理 U 盾的呢?对此,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银行开卡需要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比对。“当时的话,那个机器是不通过的,是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去手动通过的。”

对于夏女士提出的 “冒名开户” 情况,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要先进行身份核实,判断夏女士与当初开户的人不是同一人后,才能开证明给市监局。据银行工作人员称,当时的监控已经找不到了,但银行后台有当时开卡人的照片留底,目前银行已经安排专人核实情况。

让夏女士担忧的是,她不知道盗用她身份的人是否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夏女士表示,根据在电子税务局调取的资料,这家公司从 2018 年 8 月份开始疯狂 “开票”,目前能显示出来的金额在 146 万左右。此外,该公司还有欠税情况,税额接近 25 万,还有滞纳金以及罚税。由于尚有欠税,目前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未注销。同时,她从相关平台查到,这家公司在 2018 年的时候,新增了几个彩票软件的著作权。

夏女士称,她已经主动向深圳税务机关反映了情况。“我自己举报我自己,举报另外一个世界的我,完成了这些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夏女士已经委托律师去深圳当地报警,处理后续事宜。

“被老板”“被上班” 后果有多严重?


其实,类似莫名其妙地出现 “世界上另一个我” 的情况并不罕见。

情况一:“被老板”


2020 年一天,从未经商的小王发现,自己成了 200 多家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但他对此毫不知情。后果:一旦 “被当法人” 的公司存在购买、出售假发票等情形,该公司法人代表可能被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消费。

情况二:“被上班”


此前,某工业大学多名学生反映在官方渠道查询到自己纳税记录异常,明明自己人还在学校上着学,却有记录显示自己在上班。后果: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父母可以申报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如果遇到 “被任职” 的情况,其父母可能无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情况三:“被贷款”


2018 年 8 月,河南郑先生发现自己莫名欠债 26 万。而起因在于其 2013 年 4 月丢失的一张身份证。后果:莫名负债后除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还要对冒名贷款的逾期记录负责,恐无法正常申请贷款,若是买房买车需要贷款那麻烦可就大了。

怎么查是否被 “冒名顶替” 了?

查有没有 “被老板”


在微信搜索 “电子营业执照” 小程序,再点击右下角 “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就可以查询到你的情况了。

查有没有 “被上班”


下载 “个人所得税” APP,点开 “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就能看到你到底入职过多少公司,有没有 “被入职” 的情况。如果有,点击 “申诉”,赶紧给它取消了!

查有没有 “被网贷”


进入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pbccrc.org.cn)-“个人征信查询系统”,第一次来的记得点击右上角先 “注册”。注册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你从来没有参与过信用贷款,办过信用卡或其他贷款服务,可以不用看了,没啥毛病。能注册登录的人,进去看看 “个人信用报告”,就能看到你到底有多少信用卡、贷了多少款、有没有为别人担保贷款等等信息。

真 “被老板” 了怎么办?


如果真的发现自己无缘无故拥有了公司法人、股东或高管等身份,遇到 “被股东” 的情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教你两种诉讼途径。

民事诉讼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八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 “被股东” 时,民事诉讼是常见的救济途径,被冒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起诉公司侵犯姓名权,要求判令公司停止侵犯被冒名人姓名权,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同时确认注册文件上签名全部虚假,在判决生效后持法院判决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信息。

行政诉讼 —— 行政撤销之诉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 号)规定: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或者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当事人在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自己被冒名的情况下,其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的规定,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为由,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确实存在冒名登记事实的,可以依法作出撤销该登记行为的判决,撤销该登记行为。

大家要切记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及相关票据,一旦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冒用,“被股东”“被法人” 或 “被高管” 了,可以及时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报案。
(责编: 捌捌玖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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